新华网长春7月4日电(记者杨维汉、周立权)4日在长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,最高人民法院要求,全国各级法院要坚决防止和依法纠正冤错案,坚守防止冤错案底线。
最高法院提出,各级法院要正确适用刑法修正案(八)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,严守法律程序,正确理解和贯彻罪刑法定、疑罪从无、证据裁判等原则,在各审判领域都要坚决防止冤错案。
法院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是避免冤错案的重要保证。最高法院提出,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、严守法治原则,建立健全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机制,完善指定管辖、提级管辖等制度,继续健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,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,上级法院要理直气壮地支持下级法院,确保依法独立公正审判。
最高法院要求,法院要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的权利。要切实保障律师阅卷、举证、质证、辩护等权利。要认真听取律师的辩护和代理意见,充分发挥律师在依法认定事实、正确适用法律等方面的重要作用。
(原标题:最高法院:坚决防止和依法纠正冤错案)